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包头市所属岗位)体检、考察公告
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包头市所属岗位)体检、考察公告摘要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包头市所属岗位)体检、考察公告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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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包头市所属岗位)体检、考察公告正文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包头市所属岗位)体检、考察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公告》规定,现将体检、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范围
包头市市直及旗县区所属岗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参加了面试的考生随时做好递补准备。若24小时内拨打本人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区域封闭管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亲友及无关人员不得陪同。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
(五)参加体检时考生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黑色签字笔、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提前粘好双面胶)。体检费由考生支付。体检注意事项请详见附件2。
(六)本次体检工作实行“体检结果互认”制度。考生于2025年9月17日—2026年3月16日期间已参加过其他批次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的,招聘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避免考生重复体检。考生应提前联系招聘单位告知具体情况,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补检要求。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七)若考生处于妊娠期请提前联系招聘单位并如实告知。请勿穿戴有金属材质的衣物。如有晕针、晕血、过敏史及特殊家族病史的考生,请提前告知体检医生。
(八)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察事宜
(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2人以上考察工作领导小组。考察时间从2026年3月17日至4月3日,请各考生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需书面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组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是否为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报名资格条件再次进行严格审核,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政策咨询电话:0472-6199985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j.baotou.gov.cn/ywxx/sydwgkzpxx/202603/t20260313_825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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