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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职业学院关于教学助理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2025-10-13 10:13: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通辽职业学院关于教学助理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摘要

  通辽职业学院关于教学助理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17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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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职业学院关于教学助理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正文

通辽职业学院关于教学助理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2025﹞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开展通辽职业学院2025年教学助理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高校毕业生教学助理岗位(非事业编)。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对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在校生人数,计划招聘教学助理16人。


  (三)招聘对象


  学历要求一般为本科及以上,在附件5《专科生赛事获奖者报名资格适用清单》所列相关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其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专科起点。


  (四)岗位要求


  所有岗位均招聘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通辽职业学院2025年教学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五)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9年8月31日(不含)至2007年8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


  3.应聘人员应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服认证取得日期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8)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通辽职业学院行政楼102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本人亲笔签名)原件(见附件4);


  (2)《通辽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原件(见附件2);


  (3)《通辽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报名汇总表》原件及U盘携带电子版;(见附件3)


  (4)大学起所有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并明确存放时间;


  (6)考生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证明中需明确入党时间、党费缴纳情况、经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所在党委公章;


  (7)本人近期一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小于50K);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


  3.个人简历填写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5.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


  1.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线上形式。若岗位的招用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之比达到或高于1:3,该岗位将正常组织笔试;若该比例低于1:3,则该岗位无需笔试,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笔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lzyxy.com/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及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报考岗位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笔试成绩将通过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试及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通辽职业学院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发生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非事业编制,为通辽职业学院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通辽市市最低工资标准。


  2.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聘期1-2年,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等,可于入学前或入职前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按照规定转递至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通辽职业学院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18347783579


  (二)政策咨询电话:15148769691


  本方案由通辽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tlzyxy.com/news/show-12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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