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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发布:2025-07-14 10:48: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2025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摘要

  2025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2025-07-14 09:00至2025-07-18 17:0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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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正文

2025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5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5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报名日之前,不接受以二学位专业报名。


  (9)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参加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硕士研究生截至2025年10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10)2017年1月以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全国统考)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考。


  (1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年龄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2025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5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具体资格审核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单位咨询电话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6)应聘考生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人员属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系部)学历学籍证明,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2025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承诺书》一份。


  3.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评估认定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


  4.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选在呼伦贝尔巡察官方公众号公布。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内容。


  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巡察官方公众号发布。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计划内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巡察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不适宜岗位的情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按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巡察官方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室务会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岗位评估认定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以上环节均只递补一次。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进人才工作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6448。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452。


  报名咨询电话:0470-8109963。


  四、其他


  2025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需作出调整,届时将及时在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5年7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lbrrc.com.cn/news/detailed/1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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