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红山·青春赤峰”秋季高校专项引才活动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关于举办2024年赤峰市“文明红山•青春赤峰”秋季高校专项引才活动的公告》要求,决定开展报名市本级事业单位2025年度岗位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资格初审单位范围
赤峰市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中心、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赤峰市松山区自然资源保障中心、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共赤峰市委党校、赤峰市公路管护与运输保障中心、赤峰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赤峰市农牧科学研究所、赤峰市直属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报名赤峰学院、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及各医疗系统的人员,请关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其他公告。
二、进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为2024年11月6日至12月15日通过“文明红山·青春赤峰”秋季高校专项引才活动现场及网上报名人员。详见附件《“文明红山·青春赤峰”秋季高校专项引才进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三、引进条件及要求
(一)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毕业)、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海外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海外院校全日制本科);
7.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外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5年8月30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以拟录取公告为准);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赤峰市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中心、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赤峰市松山区自然资源保障中心、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共赤峰市委党校、赤峰市公路管护与运输保障中心、赤峰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赤峰市农牧科学研究所、赤峰市直属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每人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文明红山·青春赤峰”秋季高校专项引才进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附件1)中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赤峰市“文明红山·青春赤峰”高校专项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于2025年2月14日至2月17日17:00期间,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引才单位电子邮箱。报名邮件发送后,报名人员要与引才单位联系确认材料发送成功。超过材料接收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材料。引才单位对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将全部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及审核情况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谈比选
资格初审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谈比选。各引才单位根据资格初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谈比选人员。引进岗位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不参加此次面谈比选,根据后续引才报名情况,择期开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的岗位,不受面试1:1比例限制)。面谈比选对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谈比选成绩须大于等于70分方可进入下阶段引进程序)。
(三)资格复审
根据面谈比选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面谈比选后、体检前进行,由引才单位现场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最高学历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经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社局。
(六)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签订最低服务期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此次引进的人才,符合《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的,将兑现有关引才政策。
(三)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应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由此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引才单位可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测评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rsj.chifeng.gov.cn/cfsrsjgggs/202502/t20250214_253607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