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包头市招募大学公岗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体检公告
关于开展包头市2021年公开招募大学公岗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包头市2021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岗人员工作方案》(包人社办字〔2021〕146号)要求,现将开展包头市2021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岗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11月18日—11月30日上午。(20、21、28日不体检)
二、体检地点
内蒙古国药北方医院体检科(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
三、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安排:
1、14天内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
2、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3、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患者;
4、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二)请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将本人身份证号手写到体检表上,并准备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三)请参加体检人员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体检当日健康码和行程码,一人一码,不得使用截图。请自觉服从和接受医院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严格遵守医院体检各项要求。
(四)请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于体检当日8:00前到达体检地点。体检前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请体检人员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医院严格落实鼠疫疫情防控“十二不准”要求,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不得擅自调换体检时间,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体检人员放弃体检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体检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72-6169703。
四、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旗县区就业服务部门配合体检医院做好本地区参加体检人员疫情防护工作。
附件:包头市2021年公开招募大学生公岗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体检名单及时间安排(由于名单涉及个人隐私,请复制原文链接到浏览器打开查看)
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btjyj.cn/gggs/2489321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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