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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招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公告(2名)

发布:2021-10-09 19:17:4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招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公告(2名)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08:00至10月15日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内蒙古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nmggwyorg,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公告|鄂托克旗2021年公开招募政府专职队管理岗位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结合鄂托克旗消防工作实际,经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全旗公开招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录用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募计划
 
  本次招募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岗位2人,其中棋盘井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人,蒙西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人。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报考年龄为25-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不限户籍,需具有普通高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有2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传染性疾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政策性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在面试成绩后加对应分数,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加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1、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在面试成绩加权后加2分;
 
  2、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2年以上工作经历在面试成绩加权后加2分;
 
  3、有行政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在面试成绩加权后加2分;
 
  五、相关待遇
 
  (一)工作时间
 
  每月休息8-9天,上班时间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取消休息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二)薪金构成
 
  此次招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与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首次合同一签三年。薪酬制度比照《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薪金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政策性补贴构成。
 
  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层级工资构成,其中基础工资2150元/月;层级工资分别为:二级1200元/月,一级1500元/月。
 
  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应绩效工资分别为优秀1200元/月、称职1000元/月、基本称职800元/月,不称职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政策性补贴:每人每月1132元。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旗本级财政保障,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通过体检录用后需岗前培训2个月,培训期间工资2000元/月,不定级,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定级为二级,岗位等级及晋升年限详见附件3。
 
  (三)食宿及服装
 
  伙食和服装相关费用支出,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标准执行,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承担。
 
  六、招募流程
 
  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政治考核、体检、岗前培训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募信息及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鄂尔多斯消防公众平台上公开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考生本人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资格复审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08:00至10月15日17:00
 
  2.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4)、本人工作简历、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学籍学历查询表、专业证书(原件扫描件)、户口本
 
  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参加鄂托克旗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募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05538328@qq.com,或到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四楼财务室进行现场初审,咨询电话:0477-6287106、18747780906。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到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面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
 
  成绩计算:总分=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2、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体检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不上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考试相关信息,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
 
  (五)心理测试
 
  拟录取人员公示完毕后,将统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试时间为30分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募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募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并审核人事档案。
 
  (七)体格检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见附件2)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八)岗前培训公示录用
 
  1、岗前培训
 
  经考核合格人员培训期2个月。培训期内参加封闭式的集中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期结束,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即与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
 
  2、公示
 
  根据岗位,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实习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并在鄂尔多斯消防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3天。
 
  3、录用
 
  招募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条件及弃权人员,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按照各项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开招募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消防公众平台上公布,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查询。
 
  (三)本公告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四)监督举报电话:0477-6287106
 
  (五)本公告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9xaAdCnkjjkG6MtHD6p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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