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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纪监委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数线和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发布:2021-06-23 18:34: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内蒙古纪监委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数线和资格复审面试公告已公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总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确定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根据工作需要,近期拟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详细阅读通知,按照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30日上午9﹕00 -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A座506(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1号)。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及党员身份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请写明保留起止时间)。
 
  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表现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相应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及相关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按规定参加面试。
 
  6.应聘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备案),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为10分钟。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3.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具体要求
 
  1.考生须持资格审查人员签字并盖有合格章的《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佩饰。考生需提前半小时进入候考室通过抽签确定考生序号,按序号参加面试。
 
  2.考生在面试前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参加面试时携带前7天内申领的国家电子健康码彩色打印件以方便核验。
 
  3.考生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4.面试规定时间内无法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成绩和汇总上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以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预留电话的畅通(考生所填写电话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自治区纪委监委(0471-4813341)。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471-4813341
 
  监督举报电话:0471-481332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由于名单涉及个人隐私,请点击链接到原文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2021年6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162219062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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