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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40名)

发布:2018-12-07 20:56:2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4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 –2018年12月10日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组织实施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服务基层的双重作用,根据《呼和浩特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呼人社办发〔2018〕27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0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 公平 竞争 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组织、统一面试、同一录用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
  1、城镇登记“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
  2、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
  3、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5、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7、具有我市户籍,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为镇、办事处社区服务岗位。
  四、岗位待遇
  1、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760元)
  2、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由回民区就业服务中心统一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3、公益性岗位最高上岗年限为3年。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 –2018年12月10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人所在辖区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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