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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乌审旗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11-24 14:40: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乌审旗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采取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含节假日)。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乌审旗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推进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有序发展,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2017年第10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26名,充实到乌审旗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乌审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股级事业单位),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进人原则。
  二、考聘数量
  计划考聘工作人员26名。其中:综合办公室4人、工程管理股8人、工程技术股8人、财务股2人、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及材料采购股4人。
  三、考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各苏木镇地方聘用人员不可报考。
  四、考聘条件
  (一)热爱城乡建设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二)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本人或配偶有一方具有乌审旗户籍(2017年9月13日之前迁入乌审旗)。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六)专业、职称、年龄等根据岗位分别设置(详见附件)。
  (七)符合公开考聘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
  2.有犯罪记录;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调查;
  4.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在旗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人员。
  7.其它不适合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的情形。
  五、考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考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和聘用五个步骤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报名
  1.信息公布:将通过乌审旗发布、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含节假日)。
  3.报名地点:乌审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楼东侧办事大厅。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蓝底同版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二)资格审查
  按照考聘条件,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允许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70%,面试占30%。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总成绩上加2.5分(报名时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要求汉语答卷。笔试满分100分(专业成绩占笔试成绩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另行决定。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乌审旗发布、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媒体平台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的,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考聘资格,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进行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1.乌审旗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资格复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人员身份参照地方聘用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招考成绩、录用结果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被录取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开考聘成绩、信息发布等有关事宜,将在乌审旗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五)本方案由乌审旗公开考聘乌审旗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招聘计划的临时调整变更等由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
  乌审旗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和报名表.doc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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