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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民族大学第二次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6-11-1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内蒙古民族大学关于2016年第二次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应聘考生:
  按照学校及附属医院2016年第二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拟将于11月下旬开展第二次招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及附属医院岗位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请于11月19日8:00-17:00到内蒙古民族大学111会议室(地址: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励志楼一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注意: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保证复审时本表的验证期在有效期内)、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3.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以上证件或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内蒙古民族大学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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