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时间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6年“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招募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6-11-0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2016年实施“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公开招募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6年实施“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公开招募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笔试工作已圆满结束。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2016年实施“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公开招募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包人社办发〔2016〕203号要求,依照各旗县区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考生凭报名序号及准考证号可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bt.nm12333.cn)、包头就业创业网(www.btjyj.cn)查询笔试成绩。
  昆区53分、青山区54分、东河区53分、九原区46分、石拐区46分、土右旗47分、固阳县43分、白云区49分、达茂旗48分、高新区51分及以上的考生即可前往报考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于11月2日—11月4日到报考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务必携带打印的“2016年‘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公开招募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两份、红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有二维码且在扫描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两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录取上岗服务。
  包头市就业服务局
  2016年11月1日

点击分享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nmggwy.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