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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考:三省吾身,查看违纪违规行为的定义与政策

发布:2016-10-1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过程中,属于违纪违规行为方式和处理方式如下:
  根据立法法对部门规章设定处理权限的新要求,《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在这里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信息不实的主要包括年龄、政治面貌、学历、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有隐瞒情况,这些信息都属于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属实范畴。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最新《办法》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严惩力度,第十二条规定,报考者在录用过程中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对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处理的,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第十四条,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事后认定与处理的,应当制作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式样附后),告知书应当寄送报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达。
  另外,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最新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丰富和完善了国家对于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和处理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应有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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