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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大学招聘硕士及以下学位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相通知

发布:2016-06-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内蒙古大学招聘硕士及以下学位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相通知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内蒙古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下学位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已经结束,现将体检及考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已在本网站公布)
  二、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时间:2016年6月29日(周三)
  2.体检地点: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体检中心(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83号,医院大楼二楼东侧)
  3、体检要求:
  (1)请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于6月24—28日(周六、日除外)工作时间到内蒙古大学行政楼人事处(301室)领取体检表。
  (2)6月29日早7点30分准时在国际蒙医医院体检中心前集合签到。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须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及体检费用360元。
  (5)如不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
  三、考察相关事宜
  (一)考察方式及程序
  1.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网上下载《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文后附件),填写表格个人需要填写部分后,在职人员送达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送达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的部门、其他人员送至所在街道办事处;
  2.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在《考察表》相应栏目中做出书面鉴定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盖所在学校的院系党的部门公章、在职人员盖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人员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3.《考察表》由考察单位密封后(需盖密封章)本人携带或者由考察单位邮寄至我处,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须确保我处在7月6日前可收到《考察表》。
  (二)考察要求及注意事项
  1.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需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填写《考察表》中内容;
  2.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需及时将《考察表》送达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7月6日前)完成考察;
  3.《考察表》由本人携带的,必须经考察单位密封并加盖封章,否则不予接收;
  4.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须如实填写《考察表》中各项内容,不允许擅自修改《考察表》中各项内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未按要求进行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特殊情况请致电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6.考察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人事处,邮编:010021,收件人:张老师
  考察材料送达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内大行政楼301)
  四、体检考察相关事宜请咨询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张老师,咨询电话:0471—4992230,13474818176(无特殊情况,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特此通知
  内蒙古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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