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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通知

发布:2016-06-2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通知
各教研(科)室: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内医校发〔2016〕44号),请各教研(科)室将(2016年9月—2019年7月)理论课教师及见习课教师资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统一报到教务科。
  本次外聘兼职教师将是内蒙古医科大学今后遴选导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具体要求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学历:担任理论、实践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职称: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报材料:
  1、《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花名册》(附件2)以各教研(科)室统一填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2、《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附件3)由应聘教师本人认真填写,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打印;电子版一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4、个人业绩:提供与教学相关的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由各教研(科)室统一提交。
  三、时间要求:
  1、电子版材料于2016年6月26日前发送到教务科邮箱: nmyyjwk@163.com;命名格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科室。
  2、纸质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交到教务科(旧门诊楼四楼43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283467
  点击下载>>>
  附件.doc
  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doc
  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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