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土右旗招聘84名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精神,经土右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幼儿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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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数 8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
2、符合《教师法》的规定,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应聘人员初始学历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前教育、艺术类、师范类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包头市户籍。
4、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心学成绩合格证且具有普通话相应等级证)。
(二)加分条件
1、我区四个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另加2.5分。
2、我区服务期满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另加2分。
3、现在我旗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任教的代课教师参加竞聘,工作满一年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另加1分,2分封顶。
4、土右旗户籍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另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都是笔试加权前加分,其中(2)、(3)项加和后3分封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18日
报名地点:土右旗教育局
咨询电话:0472—8921702,8880427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证明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籍信息材料;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9月1日上岗前,向旗教育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
我区主体少数民族和土右旗户籍的报考人员,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六类“基层服务项目”的应聘人员,要提供服务期满考核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书(或当地人事部门证明)材料;现在我旗公办学校任教的临时代课教师,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工资发放表和学校工作证明书(校长签字,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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