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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

发布:2015-02-0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招聘,本次招聘书记员25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3月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报名(平庄北环地税局对过)。
  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书记员25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条件符合《法官法》的相关规定;
  (二)参加2014年10月元宝山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未录用人员;
  (三)男性,年龄28周岁及以下、身高170cm及以上,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四)熟悉电脑操作;
  (五)能够自行解决食宿。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本次招聘方案公开在《元宝山新闻网》、《元宝山专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3月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报名(平庄北环地税局对过)。
  3.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法院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报考。
  (三)政审考核
  1.按照笔试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政审考核人选。
  2.由区法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根据招聘要求,深入到其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审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对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四)录用
  根据招聘名额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四、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一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内需掌握亚伟速录,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元 宝 山 区 人 民 法 院
  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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