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选聘审判辅助人员
2015年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招聘聘审判辅助人员,目前公告已出,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0日止;报名地点: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www.nmggwy.org.cn)现将详情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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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选聘审判辅助人员
经科尔沁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科尔沁区政府为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购买公益性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审判辅助人员。
一、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24个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
二、选聘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0日至1996年12月30日),法律专业及书记官专业优先;
2、具有科尔沁区户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其他不能参加选聘情形的。
三、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0日止。
(二)报名地点: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科尔沁大街106号,人民公园路北)。
(三)联系电话:8269549;13804757865
(四)报名人员提交材料:
1、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并现场填写《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选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份;
2、报考人员须携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用于学历验证。
(五)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六)选聘方式:
1、专业技能(听打)考试(时间、地点、规则详见准考证),成绩在科区法院门前公告栏内公示。
2、考核。根据专业技能(听打)考试成绩按选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经考核发现学历不符,有前科劣迹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将取消受聘资格。
四、聘用办法
(一)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签订三年聘用合同。
(二)聘用后的相关待遇:聘用后为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为1500元,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本次选聘工作具体事宜由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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